时间:2020-11-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部署,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有序复产复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复产复工原则

1.积极复产复工。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各场所要在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落实对员工健康监测和内部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复产复工。

2.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两手抓、两手紧、两手赢。

二、总体要求

坚持“十必须十到位”要求。

一是必须履行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防控工作,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不服从防控管理、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场所依法关停。

二是各县区局必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属地管控到位。

三是各场所必须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及时测量体温,做到人员排查到位。无员工健康档案和测温设备器材的场所依法关停整改。

四是必须对经营管理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做到每日消毒至少1次、每日通风至少2次,并设立口罩专用垃圾桶(箱),做到防控措施到位。不开展消毒通风工作、无消毒通风记录的场所依法关停整改。

五是必须对进场人员扫描“码上行”   

八是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不信谣、不传谣,做到宣传告知到位。

九是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障到位。存在消防器材超出有效期、紧急疏散通道无法开启、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的场所依法关停整改。

十是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的通知》(辽新疫防指〔〕32号)、《阜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阜新疫防指办发〔〕45号)和《辽宁省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相关规定,做到落实到位。

三、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1.明确主体责任。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为本场所疲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坚持防疫优先。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好防控工作。复产复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防止疫情输入及扩散。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确保场所安全。

3.做好员工自身防护。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实行复产复工前健康筛查。落实“进出检”制度,每日上岗前要检测体温,在岗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防护措施。

4.监督入场人员。入场时必须扫描“码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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