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打工人、尾款人、 汽车人、电动单车人 想必早已听闻 广西各地交警目前 正如火如荼地开展 “春雷行动”攻坚战! 马上来看具体时间 ↓↓↓ 整治时间年3月8日—4月8日整治区域以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为重点统筹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整治对象“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我真的没喝酒, 只是因为感冒喝了一瓶红牛而已。” “多少数值属酒驾? 那我这50mg/ml的数值 会被如何处罚?” 行动开展这些天以来 交警目睹了众“酒虫”、交通行为违法者的 各类奇葩狡辩、理由 最新情况怎么样了? 你们一定很关心! 一起来看看吧↓ 南宁 未成年驾驶无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查!3月11日17时许,正值学校放学时段,民警在凤岭南路青环路口发现两名穿着校服的学生骑乘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经查,这两名学生都未满14周岁,而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方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两名学生称,他们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是借来的。随后,民警通知了这两名学生的家长,责令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注意交通安全。酒驾套牌车,查!3月11日11时20分许,在隆安县布泉乡新盏村路段,交警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从驾驶室散发出阵阵酒气。经现场呼气检测,驾驶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1mg/ml。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面包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对黄某酒驾违法行为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同时扣留车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据统计,在3月10日、11日两天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8余起,其中机动车违法余起,非机动车违法余起,酒驾醉驾违法起。 桂林 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罚!3月11日凌晨1时30分许,曾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七星区东二环路育才路口被七星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曾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ml,属于饮酒驾驶。后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曾某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E照,也就是摩托车驾驶证,不能驾驶三轮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相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曾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而曾某因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被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货车超限载货,罚!3月10日晚上19时45分许,在恭城县辖区县道线1公里米处,恭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核实,该辆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6Kg,实载质量为Kg,所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5%。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告知其超载的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恭城交警对驾驶员予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拉载货物进行转运。 行动当天,桂林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起,其中,查处酒醉驾违法起,“两违”(违法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起,疲劳驾驶10起,无牌无证30起,货车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起。 梧州 3月15日,梧州市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春雷行动”第二次统一行动正式展开。据统计,此次行动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起,其中违法超员、违法载人12起,无牌无证56起,酒驾醉驾24起,货车超载1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起,对7名二次酒驾驾驶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3月14日下午18时30分许,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旺甫路段巡逻中发现,行驶中的一货车车厢内站了6个人,有明显的货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随即,巡逻民警对其进行拦截,经核查,核载5人的货车共载了12人!其中驾驶室内挤了6人,车后厢还站了6人! 据驾驶员杨某某称,车上这些人都是他工友,大家刚刚在附近干完活,本想着送这些工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刚刚上车没多久就被交警拦停了。 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后,要求驾驶员杨某某对超出核载人数的乘坐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55条第2项对交通违法人杨某某实施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的处罚。 北海 3月15日当天,北海交警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酒驾44起,机动车无牌无证50起,货车超载26起,强超强会42起,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汽车超员6起,货车违法载人5起,“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违法20起,摩托车违法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起。 防城港 3月15日,防城港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起,其中:酒驾17起、货车超载35起、摩托车无证驾驶起、摩托车不戴头盔起、摩托车超员7起、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起、货车违法载人50起、违停61起、其他违法起,暂扣车辆27辆。 查!查!查! 交警在各大路口等着你! 贵港 3月15日,贵港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起。 玉林 摩托车搭载4人,这爸爸心真大!3月12日22时55分,民警拦下一辆搭载着1大3小共4人的两轮摩托车。 驾驶员姓李,车上的2男1女是他的孩子。经查,李某没有喝酒,但其存在着超员、不随身携带驾驶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询问其是否担心一旦发生交通意外,车上的3孩子将受到不可预测的伤害时,这名心大的父亲竟说:“应该不会那么巧吧?” “我感冒,喝了一瓶红牛”13日0时10分,一辆面包车的司机肖某被检测出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21mg/ml的检测数值,肖某一脸无辜的辩称:“我真的没有喝酒,因为感冒喝了一瓶红牛而已。” “我相信我们的检测设备、检测数值,你自己喝没喝酒你最清楚,希望你往后能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万一发生意外你就后悔都来不及了!”民警严厉地对肖某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肖某承认了自己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3月12日8时30分至13日3时,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开展“春雷行动”,6个半小时里,共查获31起酒驾,其他违法行为18起,暂扣机动车27辆。 百色 准驾不符+套牌=罚款元+记25分3月15日晚上22时许,百色交警直属二大队在竹州大桥执勤点对一辆悬挂号牌为桂LC74**的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经查,驾驶员王某,持C1驾驶证,并无摩托车驾驶证,同时其驾驶摩托车车架号与号牌对应的车架不一致,属于套牌车。 酒精含量gm/ml=立案调查3月15日20时许,西林交警在执勤点对一辆桂LA7***号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颜某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gm/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经立案侦查。 3月15日,百色多个县市区公安局局长上路执勤,累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酒驾醉驾86起,无牌无证95起,机动车违法载人或超员30起。 来宾 醉驾摩托车还敢跑,6个月以下拘役!3月10日22时10分许,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妻子由市区方向往长梅村方向行驶,当行驶到长梅菜市场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交警拦下。当民警带其到核查区核查时,张某借口小便撒腿就跑。刚好碰到追击完覃某的民警,民警听到喊声,转头看到逃跑的张某,立马又上前拦截,将张某抓获。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医院抽血固定证据。等待张某的将是6个月以下的拘役生活。 据统计,自3月8日“春雷行动”开启以来,截止至15日,来宾交警共查获酒驾醉驾起,其中醉驾36起、酒驾起。 “春雷行动”还在持续进行中 交警部门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对查处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律曝光 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 一律抄告所在市、县(市)级纪委 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广西日报 综合:广西移动数字电视频道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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