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辅警40人 为了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区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太平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太平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阜新市户籍公开招聘4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太平,乐于为太平公安事业和社会发展长期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3月4日(含)后出生),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不超过标准体重20%,无色觉异常,矫正视力不低于4.5,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7、服从组织安排; 8、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年3月10日至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岗位应聘人数确定考试办法。 (一)岗位应聘人数高于招聘人数比例1:2的,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米跑、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满分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应聘人数等于或低于应招聘人数比例1:2的,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考试项目同上。 科信教育 识别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4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与县工勤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配合各乡镇政法委员开展工作,工作岗位详见附件2《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信息表》,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男性公民;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桓仁县户籍的常住户口。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年12月31日(含)之前。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三年。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时间:年3月10日至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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