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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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服务再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不含大连地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5日24时起,辽宁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安排,全省办税服务厅及纳税服务热线将于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全省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我们建议您在赴办税服务厅之前,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我们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选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主要线上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一、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规的税(费)申报、税(费)缴纳、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事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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