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信息参阅

第6期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编年8月5日

目录

省内信息

●沈阳市浑南区人大在监督营商环境上全力出击打出“组合拳”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抚顺市人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多措并举全程监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宽甸县选民登记工作“井然有序”

●锦州市人大督导县乡人大换届做到“六个心中有数”

●北票市人大大兴“三风”全面推进基层人大工作

省外经验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突出“四字诀”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

●上海通过全国首部居委会工作地方性法规和首项地方信用立法

●海宁人大:探索开展“代表+”联合监督新模式

沈阳市浑南区人大在监督营商环境上

全力出击打出“组合拳”

沈阳市浑南区人大常委会转变观念、前瞻思考、主动作为,在监督营商环境上全力出击打出“组合拳”。

“四个阶段”为导向助力营商环境监督

浑南区人大常委会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实施精准对标,拿出具体举措,从“四个阶段”助力营商环境监督。一是梳理问题阶段。由浑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召集全区7个人大代表团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代表对浑南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广泛吸取民意,为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依法监督奠定基础。二是督促整改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窗口单位、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检查评议阶段。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部门、行业及窗口单位展开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现场监督等方式,督促整改部门及时整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百名人大代表进行评议打分,作为评估整改工作的参考。四是总结报告阶段。年终将对一年来的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形成全面的监督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向区委上报,同时送“一府两院”,作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

“九种方式”为抓手助推营商环境监督

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四个阶段”中采取代表座谈、梳理问题、建议督办、会议审议、集中视察、专项调研、监督检查、评议打分、总结报告等“九种方式”为抓手助推营商环境监督。每月总结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调度,每半年检查一次措施落实情况,做好与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对接,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浑南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积极推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为实现区委确定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姜永生)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层层传导压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并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形成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合力。

一是党组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年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明确党组、机关党总支、各委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做到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党组成员履行领导责任“不缩手”。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碰到问题靠前解决,遇到矛盾主动化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持纵向到底,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末梢。

三是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松手”。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党组与总支、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各委办室负责人、总支与各支部的工作任务,把廉政建设责任延伸到班子每个成员、每个委办、每名党员,纳入到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当中,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抚顺市人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完善地方立法,强化监督职能,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富有成效。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于年初,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出台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对“一府两院”在加强软环境组织机构建设、学习宣传《条例》和《决定》、稳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及落实营商环境的“八个凡是”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取得扎实成效,全面推进抚顺转型振兴发展。

依法履职尽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进展

年初以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和支持。

一是对标先进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5月下旬,抚顺市人大财经委专程前往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带回可借鉴的经验材料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6月中旬,市人大营商办和农业委会同市农委组成考察组,赴阜新市学习考察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考察,在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方面学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助推在全市落户推广。6月下旬,市人大营商办会同市人大城环委到本溪市调研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情况。抚顺市人大调研组结合本溪经验和全市实际,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助力全市营商环境的改善。

二是加强司法监督,助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抚顺市人大要求市级公检法司各自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并对他们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视察,加强了跟踪监督工作;对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撰写了《关于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营商法治环境的调查与建议》,为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

三是聚焦问题导向,推进项目年建设。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对全市规上企业、工业企业及产业园区闲置资产现状进行了调研,在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整合资源、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代表以“代表之家”和“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为平台,面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发出“致代表一封信”,发出改善抚顺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表多份,收集梳理和汇总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暗访员,配合政府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此外,还组织代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让每一个来抚顺投资的企业感受到全市营商环境的向好变化。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助推“亲”“清”营商环境建设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各委、办、室深入学习讨论《条例》,将《条例》列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和公务员培训课程,并探索建立了“互连相融共促”的沟通协调机制,把贯彻落实《条例》和今年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采取“三对标”(对标先进城市、对标一流标准、对标成功经验)“四走进”(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选区、走进代表,)“五坚持”(坚持前列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效规范、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久久为功)等方式,主动参与到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中来。

(陈建盛)

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多措并举全程监督

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全程跟踪监督,助力全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发挥优势,力争在工作思路上有新观念。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做好监督的同时,转变工作思路,研究工作方法,给予政府工作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一方面,调动代表,解决问题。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联系代表,积极主动为政府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帮助,解决了自来水管线、燃气管道及电力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了前期拆除违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指定委室,专项负责。常委会指定财经委负责对政府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更好地把对政府的支持融入到人大的监督之中。

二是全员参与,力争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任多次与副主任、委室主任专题研究工作,安排部署具体任务。常委会改变以往阶段性视察监督方式,发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全程跟踪、专委会调研、常委会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与人大街道工委互动等方式,全员参与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纵向横向交叉、立体化、网格化的全方位监督模式。常委会要求每位人大同志,既是工作的监督者,也是完成工作的参与者,把服务群众、支持政府作为工作的目标,协调化解群众与政府在工作中产生的矛盾,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上下联动,力争在工作落实上有新举措。在市人大的指导下,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与全区各人大街道工委上下联动、合力监督,形成市、区、街道三级人大共同推进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新局面:分散调研,重点推进。针对全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拆净、运清、建美、管好、扮亮五方面工作,常委会指导各人大街道工委在五方面、各阶段要有调研、有视察、有推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建议政府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三区五路一巷”,把两年的任务提前完成,让老百姓早日感受到环境综合整治后的成果,为下一步推进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树立典型,全区推广。常委会为充分调动各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把好的典型经验向全区推广,带动整体工作取得实效;刚柔相济,共同推进。针对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明山区各人大街道工委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常委会指导基层人大街道工委以视察、检查常规监督方式推动工作。对于工作进展慢、执法不公平、影响效果坏的个别问题,常委会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推进工作发展。

四是以人为本,力争在工作成效上有新提高。为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的“五心”理念,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居住生活要顺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工作上要下定决心,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时要奉献爱心,行政执法要公平公正消除百姓担心,要联合力量加强宣传齐心共建美好家园。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代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监督效果的最高标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百姓声音,调动和发挥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注意倾听基层意见,切实尊重和体现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目前,明山区重点整治区域已经初见成效,前期拆违工作中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涉关违建贫困户基本得到妥善安置,小区建设正在逐步展开,整治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宽甸县选民登记工作“井然有序”

宽甸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工作井然有序。

一是宣传发动先行,营造良好换届氛围。各乡镇、选举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   

四是督促指导重视,确保换届风清弊绝。县委组成22个工作督导组,分别派驻各乡镇和各选举单位,并在全县53个选区分别派驻名督导员,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实地指导的方式对选民登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纪律监督检查组,对选民登记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选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于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宽甸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汇总、通报各选区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王正南)

锦州市人大督导县乡人大换届

做到“六个心中有数”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专题部署县乡人大换届工作,要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到六个“心中有数”,确保换届工作“零差错”。

一是对总体原则做到“心中有数”。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方案、重点环节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定不移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二是对基本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严格按照中央“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规定办事。做到过程不能减、步骤要全面。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三是对关键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对选民登记和代表直选等关键环节,一丝不苟地抓落实,千方百计确保选民登记率和参选率,千方百计确保选举实现党委决策意图。

四是对问题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深入搞好问题排查,全方位安排信息员、多角度设置信息采集点,多渠道广泛收集问题信息,随时发现并及时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问题,赢得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

五是对工作预案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搞好“选情”分析预判,针对已经发现或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谋划制定工作预案,即使有完全把握,也要做好应对意外情况的预案,做到防范在先,解决在前,不打无准备之仗。

六是对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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