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快推进全区转型振兴,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4、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学士及以上对应的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6、年龄为35周岁(年11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以下;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和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3)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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