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我区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清河门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清河门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2名女性,18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户籍地为阜新地区,且身体健康的居民;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视力正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6.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 (二)资格审查 由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将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年3月4日、5日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一)面试 面试满分分,占总成绩的70%,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分,占总成绩的30%。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阜新市公安局年《全警实战大练兵警务技能战术和体能普训普测档案》进行,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3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公告全文及附件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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