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阜新市营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财政全额拨款市直事业单位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包括管理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1.有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目前在编、在岗,其中,未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于年1月1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为35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考生报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尚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内的;服务期未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年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人数、岗位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阜新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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