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项目名称:海州区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为实施海州区城市总体规划,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拟启动海州区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该项目需征收海州区韩家店镇南营子村和东瓦村的集体土地,合计征收土地面积为0.7公顷,其中韩家店镇南营子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公顷(包含:耕地0.公顷,村庄0.公顷),韩家店镇东瓦村集体土地面积为0.公顷(包含:耕地0.公顷,村庄0.公顷)。根据用地单位申请及相关部门审核,该地块征收完成后拟开发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二、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第47条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号令)的要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海州区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韩家店镇南营子村和东瓦村被征收土地使用人,周边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海州区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向实施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2.公示期间,辽宁正浩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3.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征收单位:海州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冰 邮箱: 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