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成中同志为 阜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年12月13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阜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成中同志为代理市长。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一、决定任命郝建军为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免去孙东辉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决定免去赵富荣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决定任命王志强为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五、决定任命张争红为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六、任命海淑梅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七、任命王跃先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免去刘昕、管景成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批准任命杨利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批准任命刘凤斌为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批准任命付海廷为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批准任命管景成为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批准任命代玲为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批准任命张武杰为新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批准任命徐晓波为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