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年)》(阜委办发〔〕24号)和《阜新市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阜委办发〔〕50号)文件精神,阜新市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名,均提供事业编制,其中,直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派驻企业服务和乡镇锻炼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除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年榜单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对应学位,且须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3)具有国内“双一流”大学统招的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及对应学位。 国内院校研究生、本科学历均不包括在职学历,且毕业院校须可以对本人进行派遣。 6.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为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其相关证书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阜新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公职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一)企业服务和乡镇锻炼人才。招聘人数为人,聘用后统一落编到阜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后,其余人才派驻到乡镇锻炼。服务期满后,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事业单位二次分配。 (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数为人,聘用后直接落编到具体的事业单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阜新市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年5月27日《阜新日报》《阜新晚报》; 2.阜新市人才工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