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国考面试课程优惠班别科目上课时间学费国税专项-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4日国税专项-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8日铁路公安-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4日铁路公安-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8日出入境检疫-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4日出入境检疫-实战突破班结构化面试2月18日优惠:即日起持任意机构听课证明优惠元年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年2月8日24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wy chinatax.gov.cn。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年2月8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wy chinatax.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年2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邮编:,-),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阅读原文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上述邮寄材料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信访接待室。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三)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年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税务总局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 长按识别,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 辽宁海事局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我局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均已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1.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为年2月23日至2月25日下午14:00-15:30。 2.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和时间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 3.面试时间定于年2月24日至2月26日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资格复审时的要求于面试当日早上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见附件2)。 二、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交通线路:由大连火车站乘坐31路、13路公交车职工街下车前行米;由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乘坐路公交车港湾广场下车北走50米即可(具体公交线路及地图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以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正常教学计划在年10月至年12月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报考限年毕业的应届生的职位,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可为其开具年度报到证(派遣证)的证明。 4.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在年7月31日前提供。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后,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后,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应届毕业生的在读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7.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10.直属海事系统公务员面试登记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上述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相关样本详见附件3,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复印。 四、面试确认 请各考生于年2月10日17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到zhaolu lnmsa.gov.cn进行确认。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0701张三面试确认”。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者视同放弃面试。若考生决定放弃面试的,请于年2月10日17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并邮寄至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或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且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七、注意事项 1.请通过体检的考生将考察联系表(见附件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lu lnmsa.gov.cn。2.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承担。 3.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否则后果自负。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发送E-mail到zhaolu lnmsa.gov.cn。4.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 5.辽宁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 联系人:常乐 传真:- E-mail:zhaolu lnmsa.gov.cn邮编: 6.监督 -;- 长按识别,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 沈阳华图8所分校↓↓↓沈阳华图咨询-// |